疫情通报鄱阳2月3日新增10例,累计1
2022/8/11 来源:不详白癜风爱心传递分享会 http://nb.ifeng.com/a/20190527/7447319_0.shtml
上饶市疫情通报
根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2月4日通报,年2月3日0-24时,江西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85例,其中上饶市新增确诊病例18例。
新增确诊病例中,鄱阳县10例、广丰区4例、信州区3例、余干县1例。
截至2月3日24时,上饶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0例,其中重症病例1例,治愈出院病例4例。
确诊病例中,鄱阳县17例、信州区8例、广丰区7例、婺源县4例、玉山县4例、余干县4例、广信区3例、万年县1例、铅山县1例、德兴市1例。治愈出院病例中,广信区2例、信州区1例、余干县1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解除医学观察人,尚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2月4日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鄱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月3日零时起,在鄱阳县范围内实行村(居)民出行管控措施。
一、严格控制村(居)民出行。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外,不得外出。特殊原因需要外出的需随身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
二、鄱阳县辖区内各住宅小区(含开放式小区)实行机动车、电动车交通管制。除参与疫情防控、公务车辆、医疗救护、生活生产保障、应急救援的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出入通行。
三、全县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朋友、邻里,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小区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四、对拒不听从村(居)民小区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五、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以更大范围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六、人员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鄱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2月3日
为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打赢群防群控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交通管制,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年2月3日零时起,除以下车辆以外,限制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上路行驶,包括城市道路、国道、省道、县道及乡村道路。其中,中心城区在各路口实行红灯管制。
1.医疗救护、消防救援和应急抢险等特种车辆;2.运送医疗器械、药品、医用防护用品、生活物资等车辆(不含运送活禽和野生动物车辆);3.冷链物流运输车辆(含蔬菜水果、水产品及冷冻食品运输车辆);4.运送保障城市运行的水、电、油、气、热等相关物资车辆;5.执勤执法车辆和执行防疫任务的公务用车;6.军用车辆;7.邮政快递车辆;8.医务人员乘坐车辆(持医师证、护士证、药师证、医院工作证);9.垃圾清运车辆、医疗废物转运车辆、殡葬车;10.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救援以及保障企业运行必须的工作人员的车辆,由相关部门、乡镇(街道)集中向县防控指挥部申请核发通行证后方可通行;11.因病人复检、透析、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等确需看病就医人员,由路面现场执勤人员核实确定后报卡口负责人,允许临时通行。
全县广大群众均应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交通管制工作。凡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对车辆进行就地查扣、驾驶员从重处罚,妨碍公务的,一律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鄱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