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小三转账54万元妻子诉至法院
2022/10/2 来源:不详泉州白癜风医院 http://m.39.net/pf/a_5779684.html
本文转自:上饶日报
本报讯彭跃进记者杨小军报道:鄱阳县人民法院石门街法庭近日审结了一起丈夫与婚外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背着自己的妻子,向婚外异性多次转账。妻子发现后,将婚外异性列为被告,将丈夫列为第三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所得款项。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返还所得款项。
原告王某系第三人马某妻子,原告王某一直在家抚养小孩,第三人马某在某公司工作,被告宋某在该公司做前台接待。第三人马某与被告宋某在工作期间互生情愫,情感逐渐升温,并进一步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维系不正当关系,第三人马某多次向被告宋某转账,共计转账5.4万元。原告王某通过查看第三人马某的转款记录,发现马某与被告宋某所行之事,遂与被告宋某联系,要求宋某将受领的款项返还,但宋某直接予以拒绝。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第三人与婚外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的转账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转账行为应认定无效,婚外异性因此取得的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款予以返还,故判决被告宋某返还原告王某不当得利款人民币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