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检察院成功化解两起行政争议,实现案

2022/5/2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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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鄱阳县检察院收到县行政复议中心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商请函后,随即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并于年4月20日,与县行政复议中心组织申请人、行政机关、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县司法局召开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公开听证会。

案例一:张某某不服某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

年8月19日、年12月24日,张某某先后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被申请人查获,被申请人于年1月对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于年12月重新启动对申请人的处罚程序。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拘留决定,于年3月14日提出行政复议。

案例二:朱某某不服某行政单位作出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

年1月3日,程某某在工作时感到身体不适,由同事送往公司附近诊所看病,治疗结束后回公司宿舍休息。1月4日凌晨,同事发现其身体虚弱医院治疗,1月4日上午程某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公司向被申请人提交工伤认定社情材料,被申请人于年2月24日作出不予认定决定,程某某家属朱某某不服,遂申请行政复议。

调查核实,厘清案件事实

收到案件线索后,鄱阳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审查了两起案件的基本情况,调取相关案件材料,先后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充分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厘清案件中法律关系,力求精准审查争议焦点,为后续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

能动履职,公开听证化解争议

为化解争议双方矛盾,鄱阳县检察院搭建公开听证平台,让争议双方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听取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

随后,承办检察官对两起案件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运用检察智慧,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提出合理处理建议。通过公开听证,行政机关认识到了自己在执法程序上的瑕疵及对法规认识上的偏差,申请人也对行政机关的处理过程有了进一步了解,均表示同意由县行政复议中心依法处理,不提异议,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鄱阳县检察院对以上两起案件的办理,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传递司法温度的情怀,即为人民群众解决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又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撰稿人:张翔

审核人:陈喜春

审签人:吴剑权

图文编辑:汤梦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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