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鄱阳法院贴心服务换取企业安心
2024/11/1 来源:不详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舒欣阳春三月,冰消雪融。和暖的天气带来了春意,同样带着暖意的法官,也将诉讼服务的春风送到了企业身边。年3月的一天清晨,鄱阳县人民法院芦田法庭曹法官像往常一样,早早地来到办公室,开始了平凡而忙碌的工作。曹法官刚刚打开电脑,急促的电话在身边响起:“喂,您好,请问是曹法官吗?我是鄱阳某照明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照明材料公司)的许某,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要与江门某灯饰工厂“以下简称灯饰工厂”‘打官司’”。许某带着诉讼材料急匆匆来到了曹法官的办公室,将诉讼起因一一道来年,原告照明材料公司与被告灯饰工厂签订《照明材料销售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提供照明材料,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开始,原、被告业务往来正常,原告按照被告的货单及时提供货物,被告顺利投入生产使用,并及时履行交付货款义务。两年之后,随着业务往来逐渐扩大,双方因货款交付产生纠纷。原告要求被告对货款进行核算并及时确认,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推脱,对剩下的7万元的货款拖延未支付。许某激动地说:“为了这笔余款,我公司想尽办法、百般催促,始终未能如愿,两家企业间的关系也一度降到冰点。无奈之下,我公司只能将灯饰工厂诉至法庭,要求被告灯饰工厂支付货款7万元。曹法官接到诉讼材料后,考虑到疫情影响期间企业之间打官司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决定开启诉前调解,通过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