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饶河,司法护航5鄱阳法院探索

2023/3/22 来源:不详

                            

PoyangFayuan

鄱阳法院

是什么让非法狩猎者“变身”环保护鸟员?近日,鄱阳法院在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时,承办法官通过教育引导被告人程某杨、李某、程某波,使其三人充分认识自身非法狩猎行为的危害性,以及关爱野生动物,守护幸福家园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三被告人均认罪悔罪,主动向法院作出环保承诺,并表示要以环保护鸟公益劳动来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案情简介:

被告人程某杨平时喜欢玩弹弓,网购一把后一直想“一试身手”。年1月12日晚,他与被告人李某、程某波等相约打鸟取乐,他们来到圩堤上,当发现树上有鸟后,由程某杨负责用弹弓去击打鸟,李某负责用手电筒照射鸟,其他伙伴负责在地上捡拾被打中的鸟,装进事先准备的塑料袋中。当他们带着猎捕的9只鸟类准备回家时在途中被民警查获。经鉴定,涉案的9只鸟类中有6只为珠颈斑鸠,1只为灰胸竹鸡,均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又属江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只为乌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IUCN)年ver3.1-无危(LC)中保护。

法院判决:

三被告人的行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狩猎罪。鉴于三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承诺进行爱鸟护鸟义务宣传和公益活动,法院依法对三被告人判处管制八个月、五个月及四个月不等的刑罚。

案件宣判后,三被告人通过安放简易鸟巢、捡拾河边垃圾及打扫村公共环境卫生等形式,用实际行动兑现自己的“环保”承诺,并将活动视频发布在短视频平台,呼吁大家共同守护家乡绿水青山。

近年来,鄱阳法院饶河流域环资法庭积极探索环资案件生态修复新模式。针对未被提起公益诉讼且判处刑罚较轻的环资刑事案件,通过教育引导当事人认识环境犯罪危害,结合案情及其自身实际,主动承诺以类似环保宣传或公益劳动的形式履行替代性生态修复,突出环资刑事审判特点,实现环资刑事案件生态修复义务“全覆盖”。

判处刑罚不是刑事审判的终极目标,宣判执行更不是环资审判的事了终点。为做好环资审判后半篇文章,鄱阳法院饶河流域环资法庭坚持延伸环资审判职能,积极引导被告人正确认识自身行为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环保种子埋进他们内心,引导当事人从环境犯罪人变身为环保践行者,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环境修复义务,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实践。

END

鄱阳法院新媒体团队

供稿: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编辑:高恒惺

核校:吴耀赞

审核:胡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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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鄱阳法院探索实践环资案件生态修复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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