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4地官宣禁止
2022/9/2 来源:不详北京最好的皮肤科医院 http://pf.39.net/bdfyy/bjzkbdfyy/140802/4439528.html
端午划龙舟
一直是江西很多地方的传统
江南君获悉
今年
江西已有4地官宣
禁止划龙舟活动
贵溪市
贵溪市人民政府
关于年端午节期间禁止划龙舟活动的
通告
当前,国际新冠疫情仍在高位运行,疫情输入我国的风险持续存在。国内仍有零星散发病例,个别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我省相继发生境外输入性疫情,外防输入压力依然艰巨,疫情反弹风险不容忽视。端午节假期人员流动大,各类聚会活动多,为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巩固当前疫情防控成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让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端午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研究,特制定本通告:
一、为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健全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决定年端午节期间全市所有水域禁止划龙舟活动。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包括起龙舟鼓,打造、修建、租借、购置龙舟等);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建造龙舟和划龙舟的名义进行封建迷信、强制摊派、变相敛财等活动。
三、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早谋划、早宣传,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不参与、不组织划龙舟活动,不搞大规模群体性体育活动。
四、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节日期间尽量减少大规模人员集聚性活动,加强自我防范,自觉遵守政府禁止划龙舟活动相关规定,自觉履行好公民应尽的义务。
五、对拒不执行政府禁令,组织、策划、牵头划龙舟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贵溪市人民政府
年4月20日
弋阳县
鄱阳县
关于年鄱阳县端午节期间
禁止游划龙舟活动的通告
当前,疫情输入我国的风险持续存在,国内仍有零星散发病例,个别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容不得半点侥幸和松劲。随着端午节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和聚集导致疫情传播的风险加大,为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今年端午节期间,在全县范围内禁止游划龙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游划龙舟活动;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建造龙舟或游划龙舟的名义进行寻衅滋事、封建迷信、强制摊派、变相敛财等活动。
二、各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完善工作机构,全面排查摸底,切实落实禁止游划龙舟工作责任制;对擅自组织和举办游划龙舟活动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做好禁止游划龙舟管理工作。
三、县委宣传部门要加大对禁止游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的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禁止游划龙舟的意义,要加大对禁止游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的宣传,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广大群众应充分理解和全力支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禁止游划龙舟的决定,积极配合做好禁止游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
四、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组织和举办游划龙舟活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对擅自组织和举办游划龙舟活动给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风险和危害,造成疫情扩散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鄱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5月15日
余干县
关于年余干县端午节期间
禁止游划龙舟活动的通告
当前,与我国接壤的部分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疫情输入我国的风险持续存在。国内仍有零星散发病例,个别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容不得半点侥幸和松劲。随着端午节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和聚集导致疫情传播的风险加大,为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今年端午节期间,在全县范围内禁止游划龙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游划龙舟活动;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建造龙舟或游划龙舟的名义进行寻衅滋事、封建迷信、强制摊派、变相敛财等活动。
二、各乡镇场(城市社区管委会)、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完善工作机构,全面排查摸底,切实落实禁止游划龙舟工作责任制;对擅自组织和举办游划龙舟活动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县公安、海事、交通运输、教体、文化、卫健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积极配合乡镇场(城市社区管委会)做好禁止游划龙舟管理工作。
三、县委宣传部门要加大对禁止游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的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乡镇场(城市社区管委会)、村(社区)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禁止游划龙舟的意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广大群众应充分理解和全力支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关于禁止游划龙舟的决定,积极配合做好禁止游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
四、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组织和举办游划龙舟活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对擅自组织和举办游划龙舟活动给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风险和危害,造成疫情扩散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余干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年5月14日
来源:综合贵溪报、弋阳公安在线、健康鄱阳、余干之窗
值班编辑:李萌
值班主任:金路遥
值班编委:黄廉文
江南都市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