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鄱阳法院宣判一起21人涉黑社会案

2022/9/20 来源:不详

近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依托“云上法庭”系统,连线鄱阳县看守所、余干县看守所等地,依法对上饶市信州区周某等21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该案首要分子周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强迫交易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余某等20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曾经常年混迹于信州区,为非作恶,在信州区一定范围小有恶名后,投建永兴牛羊犬定点屠宰有限公司,垄断了信州区牛羊犬屠宰及销售市场以获取非法利益。此后通过入股让利、雇佣等手段先后吸收被告人余某等二十余名组织成员,逐渐形成层级清楚、分工明确、纪律严明的犯罪组织。年开始,周某通过余某以不能进场相要挟,向屠宰户以每张牛皮最少低于市场价近元的价格收购以冲抵部分进场费,严重损害了经营者的正当利益。

年1月至年12月,周某等人对牛肉注水后予以销售,获取了高额经济利益,严重威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该组织在周某的组织领导下,以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活动,敛取巨额财产,并将其中部分用于违法犯罪和维系犯罪组织的生存和发展,“以黑护商、以商养黑”,长期在信州区及周边地区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干扰、破坏了信州区及周边县市生产、经营、生活秩序。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所起作用大小、认罪认罚、悔罪态度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该起涉黑犯罪案件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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