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潜逃海外拟可缺席审判
2022/9/26 来源:不详4月2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中国人大网李杰摄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完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加速裁程序
素有“小宪法”之称的刑事诉讼法,迎来实施38年来的第三次修改。昨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草案设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专章,明确规定外逃贪官可被“缺席审判”。
现行刑事诉讼法制定于年,其后分别于年、年作了两次较大修改。本次即第三次修改,共涉及刑诉法如何与监察法衔接、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与速裁程序入法等三方面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作修正草案说明时表示,此次修改指向明确、内容特定、幅度有限,不涉及对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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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审判”惩治外逃贪官
年修改的刑诉法,增加了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依照该程序,年,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中国海外追赃第一案——“红色通缉令”2号嫌犯、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没收其违法所得一案。
不过,由于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一直是法律空白点,如何给外逃贪官定罪量刑,成为一个难点。本次刑诉法修改,解决了上述外逃贪官定罪量刑难点。
“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和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及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沈春耀说,年,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提出了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任务。年7月,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了关于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研究报告。中央纪委建议在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对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作出规定。
沈春耀介绍,本次修改,拟在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特别程序中增设缺席审判程序一章,明确规定:对于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他表示,缺席审判程序专章还拟对缺席审判的具体程序作出规定:明确由犯罪地或者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必要时仍可以依照刑诉法的规定指定管辖);规定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协助方式或者受送达人所在地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将传票和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规定被告人未按要求归案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并对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作出处理。
为了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修正草案对委托辩护和提供法律援助作出规定,赋予被告人的近亲属上诉权。同时还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罪犯有权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罪犯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理。此外,根据司法实践情况和需求,修正草案增加对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中止审理和被告人死亡案件可以缺席审判的规定。
“这样规定,不违反刑事诉讼的公正审判和程序参与原则,也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司法准则的要求。”沈春耀说。他同时指出,对刑事缺席审判适用的案件范围,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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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侦查权“一留一删”
今年3月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监察法,此后监察法如何与刑诉法衔接,一直是各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