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证是责任与义务,但谁来保证证人的安全

2022/11/3 来源:不详

鄱阳湖候鸟

江西鄱阳县有对周姓夫妻带着一双儿女到江西电视台金牌调解栏目调解离婚之事。从那双儿女的年龄上看,他们结婚时间应超过二十年。因为他们的儿子已满二十岁,女儿也有十六、七岁。一家人都说,日子过得生不如死。他们离婚的原因不是感情出了问题,而是缘于那丈夫老周一次做证人的经历。

老周家的房子在鄱阳县一条进出县城的主航道旁边。几年前的一天,县城一个人从那儿路过时,被老周所在村上的人抢了一千六百元钱。当时有不少村民围在现场看热闹,老周也在,并且那个被抢的人,老周也认识。事后,受害人到公安局报案,参与抢劫的人悉数被捉。审讯需要证人时,公安局找到老周,要他出面指证。开始,老周拒绝了,他不想得罪那些参与抢劫的村民,他老婆也坚决不许他去做证人。后在公安人员反复劝说,并保证他安全的前提下,老周还是去做了指证。但他们一家的厄运也就如影随形,遭到村人疯狂报复。此后,老周的老婆,还有两个小孩,出门就被人殴打。被人打耳光,抽嘴巴,甚至拳脚相加,成为家常便饭。几年下来,老周的儿子被打得不敢出门,成天躲在家里,也变得性格内向起来。老周的女儿,在鄱阳县城读中学,被打得不愿读书了。老周的老婆不单被打,还常被骂。虽然老周本人相安无事,但老婆孩子常常挨打挨骂,让老周后悔万分。他也找过动员他当证人的公安人员,起初人家还会安慰他几句,找多了,就避而不见。老周很是悔恨,几年下来,身心疲惫,度日如年。想不开时,他就拿烟头烫自己的手臂。调解现场,老周展示了他的累累伤痕。最严重的地方,已经烫到了骨头。但他的家人,还是叫他去死。说只有老周死了,他们才能得到解脱。

鄱阳湖风光

电视台的主持人和嘉宾,无不义愤填膺,有几位还泪撒现场。站在法律的角度,老周也是履行了他作为一个公民的义务,但现实却是那么讥讽和残酷,他的家人因此受到不公平对待,惨遭村民排挤,还投诉无门。

出庭做证虽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相关机构是不是要保障证人及其家属的安全呢?是不是应该保证他们应有的权利呢?从播放的节目看,鄱阳县的公安部门还有待改进工作作风、态度,不然,以后谁愿意配合他们?

鄱阳湖景色

鄱阳县位于中国最大淡水湖鄱阳湖边上,是江西人口最多的县,有一百六十多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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