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相关部门联合宣布2月13日起禁止在中
2022/9/24 来源:不详今天进入春运第十二天,即离春节(2月15日除夕)还剩4天。
离春节越来越近,过年必备的年货、新衣、新钞票家家户户早早备好了,远方的亲人也都回家团聚了,欢天喜地准备迎接除夕,红红火火过大年。
且慢,鄱阳人过年必备烟花爆竹这事儿得说道说道。经从相关部门了解,过年期间,鄱阳出台规定:禁止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
此举措施是为降低和防范燃放烟花爆竹所造成的空气和噪音污染,有效预防和杜绝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规定自年2月13日起,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今后无限期一律禁止和杜绝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相关规定指出:我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反禁止性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市纪检(监察)、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将予以追责。
市公安、消防、安监、供销、市场监管、工信、环保、城管、宣传、民政、教育、商务、房管、交通运输、文明办、旅游等部门将共同联合做好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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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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